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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

符合長期照顧資格之民眾

SERVICE服務項目符合長期照顧資格之民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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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臺北市】【新北市】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使用者須知
(一)服務對象

實際居住本市且應為長照需要等級(CMS)第 4 級(含)以上者, 並限定使用於照顧計畫中之往(返)居家至醫療院所之就醫或復健(含洗腎), 同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

  • 65 歲以上老人
  • 55-64 歲原住民
  • 身心障礙者
  • 50 歲以上失智症者
(二)服務範圍

臺北市、新北市,起迄點其中一端需為使用者之居所,另一端需為醫院或診所。

(一)搭乘長期照顧專車之交通費用補助如下:台北市之民眾(4級以上)每月1680元,新北市之民眾(4級以上)每月1840元

(二)專車搭乘計價方式:依據政府APP制定行程距離換算之【補助費用用鑿後自付全額】
【長照專車接送】:
【長照車輛種類】:分為【一般車】【福祉車】二種
【長照車資計價】:依市政府車資APP收費【補助費用用鑿後自付全額】
【長照爬梯機收費】+【長照福祉車】交通接送:【依據政府長照交通APP計收】

例如:個案具有長照身份別資格為一般戶(王大明住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100號3樓 ) 需前往新光醫院回診,陪同人數1人時應自付多少?

解答:三樓800元 -- 一般戶補助490元 = 310元 + APP61元 = 自付 371元

(三)服務時間

每日上午 6 時發車(抵達乘客預定地點)至下午 5 時(抵達乘客預定地點)。
早上 8 時前使用者上車地點需為本市轄區。

使用長照2.0輔具補助:爬梯機上下樓協助上下樓計價如下:(上樓+下樓算2趟)
樓層單趟價格一般戶
政府輔具
補助490元
中低收入戶
政府輔具
補助630元
低收入戶
政府輔具
補助700元
2F $800 $310 $170 $100
3F $800 $310 $170 $100
4F $900 $410 $270 $200
5F $1000 $510 $370 $300
6F $1100 $610 $470 $400

∴台北市爬梯機補助代墊核銷(個案家屬)需自備資料如下:

1.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長期照顧輔具評估結果通知書(第一次使用者需附影本)
2. 輔具評估報告書(編號19)共有9~11頁全部公文內頁(第一次使用者需附影印一份)
3. 個案(需求者)身份證正反面影本(第一次使用者需附影本一份)
4. 輔具購買補助證明 (每次使用者需附一份並填寫內容 )
5. 臺北市政府長期照顧輔具爬梯機專人服務紀錄表(每次使用者需附一份並填寫內容)

∴ 新北市爬梯機補助代墊核銷(個案家屬)需自備資料如下:

1.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輔具租賃支付請款表(長期照顧輔具補助)或(新北市爬梯機專案補助)
2.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輔具服務租賃紀錄
3.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輔具服務給付支付應備文件檢查

(四)預約服務

(一)預約方式:網路線上訂車或LINE ID:@good88taxi及電話預約

(二)預約專線:市話:02-28957559 / 行動電話:0911-449-503 / 行動電話0975-562-578

(三)預約時間及規則:

1.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開放訂車,可預約 14 日後之車班。(例:1/1 開放可預約至 1/15。)
2. 每週六、日、放假之紀念日及調整放假日期間不開放預約車輛。
3. 若遇本市因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班日,服務單位得停止提供服務。

(四)使用者至遲須於使用前一日向交通接送服務單位預約叫車,惟服務單位如有空餘車班可接受臨時叫車

(五)為維護搭乘權益,請勿重複叫車,如要一般取消車趟(搭車前 2 日以上者)請民眾自行以線上取消;臨時取消車趟(搭車前 1 日 者)請電話通知交通接送服務單位。

(五)收費方式

(一) 計價方式:

1. 依臺北市/新北市政府核定之計程車日間費率×1.2 倍計價,依里程數計算,採乘車前報價,另遇計程車費率調整時須隨之調整。
2. 共乘時,收費為全程車資再乘以 66 折計算

(二) 每趟分攤標準:

1. 給付金額:台北市每月 1,680 元。新北市每月1,840元
2. 長照低收入戶:補助 100%,部分負擔 0%。
3. 長照中低收入戶:補助 90%,部分負擔 10%。
4. 長照一般戶:台北市補助70%,部分負擔 30%;新北市補助73%,部分負擔 27%。
5. 超出給付額度部分,由使用者負擔。
(六)乘客注意事項

(一) 為保障使用者權益,乘車前需向駕駛提出本人相關證件進行身分識別。

(二) 為節省時間,使用現金支付者,乘車時請自備零錢。

(三) 民眾可向交通服務單位查詢補助餘額。

(四) 乘車等候

1. 因車輛數有限,請乘客於預約用車時間前至乘車地點等候。
2. 如車輛抵達預訂乘車地點,於預約乘車時間 10 分鐘後,乘客 仍未抵達約定地點,則為「爽約」,視同放棄當次服務
3. 駕駛需先以電話聯絡,並向服務單位回報後離開。

【注意事項】
長照車輛到達客人預約時間後開始計時等待10分鐘,若客人尚未抵達且聯繫不到, 我們將離開並記點1次,達3次者停派2週用車,接送下一位長照預約客人

(七)違規記點及申復方式

為使服務更有效率,維持服務品質與水準,乘客若發生下列情事,採記點方式處理:

(一) 記點方式

1. 於乘車當日用車前 30 分鐘內取消服務者,記點 1 點。
2. 爽約及於約定時間無故未抵達乘車地點者,記點 2 點。
3. 影響駕駛行車安全或冒用使用者乘車者,記點 3 點,並依相關法規辦理。
4. 用途不符規定或其他違反本服務規則之情事,依實際情節酌處。
5. 每 3 個月重新計算記點數。

(二) 記點結果

1. 累計超過 3 點(含)者,服務單位得停止受理預約 1 週。
2. 累計超過 6 點(含)者,服務單位得停止受理預約 2 週。
3. 累計超過 9 點(含)者,服務單位得停止受理預約 1 個月。

(三) 申復方式:遭記點之乘客如對記點事項不服,於通知日起算 15 日 內可以書面併同佐證資料向服務單位提出申復,若有正當理由並提 出相關資料證明者,則不予以記點

一般輪椅接送收費
平地市區道路公里價格
4KM$400
7KM$400
10KM$400
13KM$400
13KM以上方價格級距類推
爬梯機純上下樓收貴
樓層單趟價格(上下樓算2趟)
2F$800
3F$800
4F$900
5F$1000
6F$1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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